2020年7月2日 23:34
6月8日,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向公司颁发了新版排污许可证。
公司原有排污许可证为《排放重点水污染物许可证》,仅对废水中部分污染物排放总量进行了规定,是简化版的临时许可证;而新版的排污许可证则分为正本和副本两部分,正本注明了公司名称、地点、以及行业类别等基本信息,副本则涵盖了公司污染物监测、环境管理台账等所有内容,并且要求定期提交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的报告,新版排污可证既是公司生产运行获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许可的唯一证明,也是今后各级环保检查的第一项检查内容,其对公司废气、废水、固体废物等内容进行了全面的梳理与规定,不仅增加了多种污染物类别,规定了污染物排放总量,对部分污染物提出了更严格的瞬时指标限值要求。
由于国家还未颁布聚合氯化铝排污许可技术规范,本版排污许可证不包含聚合氯化铝装置和氯化石蜡技改项目。新版排污许可证的取得,标志着公司进入了政府对企业环保工作实施“一证式管理”的新时期,公司环保工作必须按照排污许可证中的规定和要求开展:加强现场管理,配合各部门做好污染物源头控制,减少跑、冒、滴、漏,为定期监测废气、废水以及土壤污染物打好基础,严控超标;继续健全规范环境管理台账,协助各生产部门规范填写环境管理台账,做到有据可查;及时掌握国家和地方环保法规与政策,提高环保管理水平,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污染物提标等专项环保工作,为公司生产运行保驾护航。(环保技术部吴兴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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